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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細則及私隱政策

使用 .st Hong Kong服務有什麼條款及細則?

使用條款

第1條 (目的)

本條款為Adastria A sia Co. Limited(以下簡稱「本公司」)所營運及透過「.st Hong Kong」流動應用程式提供的服務(以下簡 稱「本服務」)。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以下各項條款及細則。

第2條(名詞定義)

本條款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 2.1 「使用者」指下載.st Hong Kong的持有者。

• 2.2 「積分」指由使用者透過下載或使用.st Hong Kong於購物或手機互動而獲得由本公司給予使用者的回贈單位。不可兌 換現金。

• 2.3 「.st 購物金」指由本公司因應使用者的積分而給予的購物金,使用者於本公司店舖作購物消費時,可以1.st 購物金兌換 為1元港幣使用。

 • 2.3.1 於購物時使用「.st 購物金」支付訂單時,以「.st 購物金」支付的部分將不會獲取任何「積分」,只有使用「.st 購物金」以外支付的方式方可賺取「積分」。

• 2.4 「積分使用限期」指積分可使用的最終限期。

• 2.5 「使用者資料」指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所提供的相關資料,或本公司依本條款進行之相關業務獲得的資料(包括使用者的 個人資料)。

第3條(同意條款)

本服務的使用者,於下載或使用.st Hong Kong時,即受本條款約束。若閣下不同意本條款,應於使用前,依照既定程序刪除.st Hong Kong。

第4條(啟用及判斷終止本服務)

• 4.1 閣下如欲使用本服務,須下載.st Hong Kong,方可使用。

• 4.2 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判斷有下列任何情況出現,本公司有絕對權利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權限而無須給予事前通知:

o 4.2.1 使用者對本服務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或系統作出不當行為。

o 4.2.2 使用者在過去曾經對本服務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或系統作出不當行為。

o 4.2.3 使用他人的裝置,或使用不法手段取得的裝置下載.st Hong Kong。

o 4.2.4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的任何一項。

o 4.2.5 本公司以其�對酌情權判斷使用者不適合使用本服務。

• 4.3 若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第5條(立即停止及取消使用者資格)

• 5.1 若使用者發生下列任何情況,本公司將有絕對權利暫停或取消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資格而無須給予事前通知:

o 5.1.1 違反第4條第2則的任何一項。

o 5.1.2 非法使用或引導他人非法使用本服務。

o 5.1.3 未經本公司同意,擅自更改本公司提供的資訊。

o 5.1.4 基於不法目的使用本服務;或引導其他使用者非法使用本服務。

o 5.1.5 作出不恰當或欺詐行為。

o 5.1.6 本公司以其絕對酌情權判斷為不恰當的行為。

• 5.2 如對積分或使用本服務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有最終決定權,並有絕對酌情權限制或暫停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權限。

• 5.3 若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使用者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亦無須向使用者闡明原因。若 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本公司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失、損害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均須由使用者負上賠償責任。

第6條(必須暫停或終止本服務)

• 6.1 若本公司遇下列任何情況,即可暫停或終止部分或全部服務而無須給予事前通知:

o 6.1.1 定期或緊急保養、檢查、維修或更新本服務系統。

o 6.1.2 火災、停電、地震、火山爆發、洪水或海嘯等天災原因或任何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

o 6.1.3 戰爭、動亂、暴動或類似情況。

o 6.1.4 系統發生故障、遭破壞、妨礙(包含資料或原始碼遭入侵)或網路連線發生故障等原因。

o 6.1.5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有必要暫停或終止本服務的原因。

• 6.2 若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第7條(個人資料安全)

在下載或使用「.st Hong Kong」流動應用程式裝置時,使用者有責任保障登入名稱和密碼等個人資料的安全。如使用者因故意或 過失使裝置或本服務被盜用,導致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均不需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第8條(禁止使用者身分轉移)

• 8.1 使用者不可將身分用於借貸、轉移或典當予任何人仕、公司或機構。若使用者因上述情況而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 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 8.2 若因上述情況導致本公司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失、損害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均須由使用者負上賠償責任。

第9條(個人資料保障及私隱政策)

• 9.1 本公司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本公司的個人資料(私隱)政策,保障使用者的個人資料,並會確保本 公司員工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會依從最嚴格的保安及保密標準。

• 9.2 私隱政策

o 9.2.1 本公司重視使用者的私隱,不會向使用者收集多於因提供服務和保障使用者帳戶所需的個人資料。

o 9.2.2 除本條款另有註明外,本公司不會在未經使用者授權情況下被他人取得或處理使用者資料。

o 9.2.3 本公司在本條款範圍內,將妥善保護和處理使用者資料;不會將使用者資料用於本服務和相關服務以外的用途,亦不 會公開或提供予第三者。

• 9.3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o 9.3.1 本公司收集的使用者個人資料,用於確認使用者身分、建立會員資料檔案、提供本服務及相關服務予使用者(包括但不 限於使用者流動裝置的資料,以識別使用者所用流動裝置於本服務的專屬編號;收集使用者生日日期,以提供生日獎賞等)。

o 9.3.2 個人化作業:本公司可能使用「曲奇」(cookies) 及「網頁標籤」(JavaScript 及 pixel tags),收集使用者的瀏覽內 容、廣告或消費紀錄,用於個人化作業用途。

o 9.3.3 提供服務和支援:收集的使用者資料包括聯絡資料以及使用者要求的服務或支援紀錄。該等使用者資料亦會用於為使 用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更新資料,以及關於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的類似通知。

o 9.3.4 數據分析:本公司基於開發或改善服務等因素,將使用者資料用於統計和分析用途。

o 9.3.5 回覆查詢和保持聯繫:回覆使用者透過電郵、留言版等提出的意見、或有關商品或服務的查詢,並透過電郵及本服務等 方式提供本公司相關資訊,與使用者保持聯繫。

o 9.3.6 用於推廣本公司商品及服務,或會員通訊的用途, 包括直接聯絡使用者,將商品或服務的消息通知使用者:本公司因 此將收集姓名、電郵地址、手提電話號碼等通訊資料。

• 9.4 本公司於下列各項事項,亦可使用使用者資料:

o 9.4.1 通報可疑情況:經本公司查證,若有任何對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不利的行為,本公司將通報相關資料予該使用者或第 三者、相關機構或有關當局。

o 9.4.2 調查投訴:若使用者就其使用本服務時,對本公司、其他使用者、網站或本公司的業務合作公司提出投訴,索賠或訴訟 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文書或口頭交涉),本公司會使用該等使用者資料作調查及處理該等投訴、索賠或訴訟之用。

o 9.4.3 其他:如本公司打算使用使用者資料於上述以外的服務,屆時本公司會將詳細資料上載於本服務網頁。

• 9.5 個人資料轉移

o 9.5.1 第三者業務合作公司:因本服務所必要之使用或附隨事項的必須情況,本公司必須提供使用者資料予本公司的業務合 作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行政管理、技術支援、客戶服務、物流運輸、 安裝、 電訊、 電腦、電子宣傳推廣、及其他專業服務的第三者業務 合作公司)。這些業務合作公司受合同約束,並須遵守本條款所列的本公司私隱標準。

o 9.5.2 關連公司:使用者資料可能會基於上述收集目的而分享予本公司集團旗下的關連公司。

o 9.5.3 根據法例作出披露:法律所需、法庭命令、回應搜查令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查詢。

o 9.5.4 使用者確認,就本項上述的目的,使用者資料可能會轉移至香港以外地區的第三者。

• 9.6 市場推廣

• o 9.6.1 就上述第9條第3.6則,本公司只會在取得使用者的同意(或不反對通知),才會使用使用者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使用 者有權選擇不接收本公司在未經閣下要求而發出的市場推廣通訊,本公司在收到有關要求後,會將使用者的姓名從上述通訊名單 中刪除。惟本公司會為提供客戶服務而保留使用者的聯絡資料, 例如通知使用者由於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提供本公司服務或影 響使用者使用本公司服務,又或通知使用者關於已訂購之商品或服務的更新或資料的更新。

o 9.6.2 本公司不會在未得到使用者事先同意下,向第三者透露使用者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 9.7 使用者個人資料會被保留一段適當的時期,以達至指定目的。

• 9.8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o 9.8.1 使用者有權向本公司查詢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

o 9.8.2 使用者有權向本公司要求更正或更新任何不正確或已過時的個人資料。

o 9.8.3 使用者如欲查閱或更新個人資料,可以透過.st Hong Kong的查詢服務聯絡本公司。

• 9.9 使用者請注意: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9(1)條的規定,查閱資料要求將在接獲要求後40日內依從。若本公司未能 依從或有合理理由拒絕此要求,根據條例第19(2)或21(1)條的規定,有關事宜將於上述40日期間內通知使用者。

• 9.10 本公司將不時檢討本私隱政策並更新本網頁。任何對本私隱政策聲明的更改、更新或修訂會在登載於本公司網站後即 時生效。 使用者繼續使用本服務或.st Hong Kong即表示使用者同意本私隱政策有關的更改。

第10條(視為正常送達之情形)

• 10.1 使用者應從本服務瀏覽本公司公開之事項及使用本服務之相關資料。

• 10.2 若因使用者未提供本公司所需資料,或披露資料不完全,導致本公司之通知、優惠資訊等延遲送達或未能送達,仍視為 正常送達,如因此對使用者產生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11條(通知使用者之方式)

• 11.1 本公司需通知使用者時,除採取個別通知之方法外,亦可透過其他本公司認定之合適方式進行通知。

• 11.2 若前項需通知使用者之內容已於本公司官方網站公開,視為已通知使用者。

第12條(積分之給予及期限)

• 12.1 使用者經由本公司承認之行為(例如:購物或互動活動等),本公司將根據屆時生效的服務計劃給予相對應之積分。本 服務不可於香港以外的店舖購物累積積分和使用積分,以及查詢香港以外地區店舖的商品存貨。

• 12.2支付訂金、服務費(除非另有註明)、膠袋及紙袋收費不可累積積分。

• 12.3 如使用者就某次購物消費而獲得退款,使用者在該次消費所獲得之獎賞積分將會在退款時於使用者的帳戶中同時扣除 及作出調整。

• 12.4 如更換其他同等價值商品,不可累積積分。如補回差額換購較高價值的商品,差額則可累積積分。使用「憑單換貨」換取 商品,不可累積積分。

• 12.5 積分於積分變動日起計第365日的23:59會被全數清除重新計算,而.st 購物金沒有使用限期。

• 12.6 本公司保留因應使用者退換已購買商品而扣減已獲享積分的權利。

第13條(.st 購物金之給予及使用方式)

• 13.1 本公司將不定期針對使用者持有之積分給予相對應之.st 購物金。其累積積分可兌換之積分,以.st Hong Kong流動 應用程式所公開之內容為準。

• 13.2 .st 購物金之使用,應由使用者於本公司營運之店舖購物結帳時,出示已安裝本服務之行動裝置,並向店員表明欲使用 積分付款。經其他指定渠道或第三者網上購物或訂餐服務的餐飲消費均不可使用.st 購物金。

• 13.3 .st 購物金的使用單位為1元,即HK$1。毫子的餘額將會以現金、八達通、信用卡、銀聯卡、易辦事或指定流動付款方式 支付。

• 13.4 本公司保留因應使用者退換已購買商品而扣減已獲享.st 購物金的權利。

第14條(禁止合併計算積分及.st 購物金)

• 14.1 以相同資料重覆登記會員資料時,亦不得合併計算各消費紀錄及積分。

• 14.2 透過其他海外版本.st所累積之積分及.st 購物金均不得在本公司店舖使用,或與本服務累積之積分及.st 購物金合併 計算或使用。

第15條(積分及.st 購物金之扣除、失效或取消)

如遇下列任何情況,使用者之消費紀錄或積分將自動或由本公司進行部分或全部扣除、失效或取消。對於扣除、失效或取消之積分或.st 購物金,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 15.1 未於積分使用期限內使用積分。

• 15.2 依本公司第4條第2項規定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 15.3 使用者提交本公司之資訊含不實、錯誤及不法之內容。

• 15.4 使用者以不當方法取得積分或.st 購物金。

• 15.5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

• 15.6 本公司以其絕對酌情權判斷應當取消已給予使用者之積分或.st 購物金。

• 15.7 刪除.st Hong Kong。

第16條(送貨事項)

• 16.1 分店取件 - 免費,5個工作日內送達您選擇的商店。到店後起計30日內未能領取之貨品有可能會被店鋪回收/銷毀,而訂單不會作出退款。客人取件時,需以手機出示訂單紀錄。

• 16.2 送貨到家 – 只限使用Sf express,單一訂單滿$400即可享有免運費優惠,未滿HKD$400每單會收取$40運費, 大型貨品另外報價。2個工作天內發貨。客人可隨時於訂單紀錄查詢配送狀態。

• 16.3 如遇假期(聖誕節、復活節、新年等)繁忙日子,預計會增加配送天數,敬請見諒。

第17條(退換貨事項)

17.1.1 客人可於訂單簽收之日起14日內可進行免費換貨。

17.1.2 退回的貨品必須為未經洗滌、無損、無污、無汗、產品標籤不得被篡改或拆除 。

17.1.3 客人需提供明確的換貨原因,以便我們審核你的退貨申請。退貨申請審核需時3-5工作日。

17.1.4 客人需自行以快遞方式退回貨品。

17.1.5 若客人選擇以快遞方式退回貨品,您必須在申請換貨審核為成功之日起7日內將商品連同發票副本寄出。

17.1.6 客人需自行支付寄回倉庫的運費,如因運費不足,倉庫有權拒收換貨,而您將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如客人於限期內未能寄出貨品,系統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

17.1.7 客人需於寄回貨品後,上載快遞單號。若客人未能提供正確的快遞單號,我們將不會受理其換貨申請。

17.1.8 倉庫收到貨品後會查看該商品是否符合換貨細則,經確認後,將於3至4個工作天內寄出您選擇更換的商品。 ※ 注意:網上訂單無法於門市進行即時換貨服務。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17.1.9 若被退回的貨品不符合以下退貨條件,該換貨申請將被撤回,已換回的貨品亦不會被退回,煩請客人於退回貨品前細閱換貨細則。
・貨品處於原始狀態(貨品保持完整、未使用、未洗滌或未損毀;貨品上沒有污漬或涂污),及不影響二次銷售。
・貨品所有相關附件(如部分貨品附有防塵袋、吊牌或其他配件)均需一併退回。
・貨品內含額外的禮品(如:購買贈品)均需一併退回。禮品需保持簽收時的狀態,如果禮品沒法被退回,dot st hk保留權利要求您根據本網站上所標示的禮品價格支付。

17.1.10 請妥善包裝退回的貨品,若由於包裝不妥致貨品損壞一概不受理。

17.1.11 雜貨類產品不設換貨服務,敬請留意。

17.2.1 我們只接受貨品有明顯損壞瑕疵、品質問題的退貨。

17.2.2 客人需提供含品質問題貨品的清晰照片,以便我們審核你的退貨申請。

17.2.3 若客人在簽收訂單後發現貨品有明顯損壞、瑕疵等品質問題,您可於簽收日起14日內提出退款申請,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

17.2.4 退回的貨品必須為未經洗滌、產品標籤不得被篡改或拆除 。存在由人為造成損壞/污漬的貨品將不獲受理。客人可選擇於門市退回貨品,或自行以快遞方式退回貨品。

17.2.5 若客人選擇於門市退回貨品,您必須在申請換貨審核為成功之日起7日內把商品退回已選擇門市。

17.2.6 我們將於客人退回貨品後3至4個工作天內把貨品退回倉庫,並完成審核退貨申請。經確認後,我們將於3-4個工作日內發出退款通知,您將透過原本的付款方式獲得退款,實際退款時間則視乎發卡機構、銀行或電子支付機構而定。

※ 注意:網上訂單無法於門市進行即時退款退貨服務,煩請先於網上提出退貨申請,待審核成功後,再到門市退回貨品。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17.2.7 若客人選擇以快遞方式退回貨品,您必須在申請退貨審核為成功之日起7日內將商品連同發票副本寄出。

17.2.8 如因品質問題而需要進行退換貨,我們將承擔該等瑕疵商品的退換運費。如客人於限期內未能寄出貨品,系統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

17.2.9 客人需於寄回貨品後,上載快遞單號。若客人未能提供正確的快遞單號,我們將不會受理其退貨申請。

17.2.10 倉庫收到貨品後會查看該商品是否符合退貨細則,經確認後,我們將於3-4個工作日內發出退款通知,您將透過原本的付款方式獲得退款,實際退款時間則視乎發卡機構、銀行或電子支付機構而定。

17.2.11 若被退回的貨品不符合以下退貨條件,該換貨申請將被撤回,已換回的貨品亦不會被退回,煩請客人於退回貨品前細閱換貨細則。

・ 貨品處於原始狀態(貨品為未經使用、未被洗滌或未曾被修改未損毀)。
・ 貨品所有相關附件(如部分貨品附有防塵袋、吊牌或其他配件)均需一併退回。
・ 貨品內含額外的禮品(如:購買贈品)均需一併退回。禮品需保持簽收時的狀態,如果禮品沒法被退回,dot st hk保留權利要求您根據本網站上所標示的禮品價格支付。

17.2.12 請妥善包裝退回的貨品,若由於包裝不妥致貨品損壞一概不受理。

17.2.13 如果您退回的產品是與其他產品一起購買以享受免運費優惠、促銷或優惠,我們有權扣除部分退款金額。

17.2.14 若有任何爭議,dot st Hong Kong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第18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以下行為均被禁示:

• 18.1 使用本服務從事不法行為,或將本服務用於營利目的。

• 18.2 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合作公司或第三者之商標權、著作權、版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之行為。

• 18.3 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合作公司或第三者財產、私隱或其他權利之行為。

• 18.4 歧視第三者或毀謗中傷、損害他人名譽或信用之行為。

• 18.5 勾結或可能勾結欺詐等之犯罪行為。

• 18.6 傳送、發佈、發送或揭露猥褻、兒童色情及虐待兒童等之圖像、文書等內容。

• 18.7 開設層壓式推銷或以不當方法誘導他人加入、助長之行為。

• 18.8 藉由本服務,存取本公司或第三者資料,並加以竄改、刪除之行為。

• 18.9 假托實際存在或虛構之第三者,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 18.10 傳送有害之電腦程式、侵犯或違反他人私隱之行為。

• 18.11 透過本服務進行選舉前之事前活動、競選活動或類似行為及抵觸相關法例之行為。

• 18.12 任意發送廣告、宣傳、推銷等電子郵件之行為、傳送違反或有可能違反道德之電子郵件行為。委託轉寄連環信之行為 及接受委託轉寄連環信之行為。

• 18.13 非法入侵第三者之設備或本公司服務用設備(指本公司未提供服務而準備之通訊設備、電腦,其他機器及軟體,以下 相同),以利用、妨礙或意圖利用、妨礙營運之行為。

• 18.14 未經過當事人同意或以欺詐手段蒐集第三者資料之行為。

• 18.15 上述各項之外,違反法令或不道德之行為;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損毀本公司信用或侵害本公司財產之行為,以及 其他對他人或本公司不利之行為。

• 18.18 助長以上其中一項之行為(包含容許、誘使或容忍他人行使該行為)。

第19條(中止使用)

• 19.1 使用者可隨時中止使用本服務。使用者中止使用時,其持有之全部消費紀錄、積分及與本服務相關之所有權利、優惠即同時 失效;此外,本公司於中止服務後,使用者不得對本公司要求任何賠償。

• 19.2 使用者身故時,視為使用中止。

第20條(本服務之變更)

如遇下列任何情況,使用者之積分或.st 購物金將自動或由本公司進行部分或全部扣除、失效或取消。對於扣除、失效或取消之積分 或.st 購物金,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 20.1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可在未有事前通知之情況下,隨時變更、更新或修訂本服務之條件、運用規則、內容。此變更、更新或 修訂包含但不限於中止本服務或.st 購物金部分或全部內容,及╱或本服務中列為尚有供應的商品╱服務之價格。

• 20.2 因上述變更、更新或修訂產生對使用者之不利、損害,本公司不負擔任何損失。

第21條(專屬擁有權)

本服務或.st Hong Kong的內容,例如文字、圖形、圖象、音樂、標識、連接部件、商標及其他材料(以下統稱"材料"),以及該等材 料的編輯物,均為本公司或其內容供應商或客戶的擁有,並均受到相關法規的保護。使用者不得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下以任何 方式修改、複印、複製、刊出、出售或發放該等材料或任何通過本服務提供的內容,且使用材料於任何公共或商業目的。

第22條(免責事項)

• 22.1 使用者須自行承擔對使用本服務及.st Hong Kong的風險。因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刪除使用者資料、停止使用 者資格或停止╱中斷╱終止本服務時所產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亦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 22.2 本公司沒有義務對任何本服務使用者所刊出或作出的內容進行監察。如本公司認為有任何該等內容違反本條款或應予 以拒絕,本公司可能會在不給予事先通知下拒絕、移動或刪除該等內容。使用者應自行承擔對其使用該等內容的風險。

第23條(違約之處理)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第16條或其他條款之規定,而致本公司或其他第三者受有損害時,使用者應對本公司或該第三者負損害賠償責 任(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並使本公司或該第三者免受損害。

第24條(條款範圍及追加與變更)

• 24.1 本公司於官方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揭露之任何有關本服務的個別規定,以及本公可隨時通知使用者追加之規定,構成 本條款之一部分。本條款所定項目與個別規定及追加規定若有不同,以個別規定及追加規定為優先。

• 24.2 本公司有權在不經使用者同意自行決定修訂本條款,並依變更後之服務使用條件執行本服務。除本公司另行制定外, 變更後之條款以本公司公開於官方網站上之時間點即時生效。

第25條(適用法律)

本條款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作詮釋。若有任何爭議,則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為非專屬司法權管轄。

第26條(以中本版本為準)

本條款之中文及英文版本如有歧異,皆以中文版本為準。

修訂日期: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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