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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細則及私隱政策

使用條款 

第 1 條 − 目的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本公司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以及網站所營運的服務。使用者在使用 本服務時須遵守本條款及細則。 

第 2 條 − 釋義 

本條款及細則中使用的詞語定義如下: 

2.1 「手機應用程式」指由本公司提供且不時更新及升級的手機應用程式,不論其 名稱為「.st Hong Kong」或任何其他的名稱。 

2.2 「本公司」指 Adastria Asia Co. Limited,一間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設立的私 人公司,其註冊辦事處位於香港九龍長沙灣道 788 號羅氏商業廣場 22 樓 2205- 07 室。 

2.3 「積分」指使用者透過在手機應用程式中或在網站上購物或參與互動活動而獲 得由本公司給予的獎賞。積分不可兌換現金。 

2.4 「本服務」指本公司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提供或營運任何種類及任何形式 的任何服務。 

2.5 「.st購物金」指由使用者已賺取的積分兌換而來的獎賞。使用者可以將1 .st購物金作為1港元使用,折抵在本公司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的購物消費。 

2.5.1 使用者在本公司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購物消費時以.st購物金付款將不會獲得任何積分。

2.6 「本條款及細則」指根據第 20 條第 1 項不時更改、更新、修改、補充、取代或 延續的本條款及細則。 

2.7 「使用者」指下載並持有手機應用程式的個人,或存取、瀏覽或使用網站的個 人。 

2.8 「使用者資訊」指使用者為了使用本服務而提供的資訊,或根據本條款及細則 透過相關業務取得的資訊。在本條款及細則中,「使用者資訊」包括使用者的個 人資料。 

2.9 「積分有效期間」指積分保持有效而可供使用者使用的期間。 

2.10 「網站」指本公司的網站,包括網址 https://www.dot-st.hk/以及所有相關網頁。 

第 3 條 − 接受本條款及細則 

使用者在透過下載或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或存取、瀏覽或使用網站,即被視為已接受本 條款及細則並受到其約束。若使用者不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使用者應在開始使用手機 應用程式之前遵循有關指示將其移除,或應停止存取、瀏覽或使用網站。 

第 4 條 − 啟用及由本公司終止本服務 

4.1 使用者必須下載手機應用程式或存取網站以使用本服務。 

4.2 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有以下任何的情況出現,本公司保留終止使用者使用 本服務而不須給予使用者事前通知的絕對權利: 

4.2.1 使用者作出對本服務或任何其他由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或系統造成損害的 不當行為。 

4.2.2 使用者曾作出對本服務或任何其他由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或系統造成損害 的不當行為。 

4.2.3 使用者在他人擁有的裝置上或以不合法的手段下載或使用手機應用程式。 4.2.4 使用者以不合法的手段存取或使用網站。 

4.2.5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4.2.6 本公司依其絕對酌情權認為使用者不適合使用本服務。 

4.3 本公司對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由上述情況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均不負上任 何形式的責任。

第 5 條 − 立即暫停及取消使用資格 

5.1 若有下列任何理由,本公司保留暫停及取消使用者使用資格而不須給予使用者 事前通知的絕對權利: 

5.1.1 使用者違反第 4 條第 2 項中的任何一項。 

5.1.2 使用者以不合法的方式,或誘使他人以不合法的方式使用本服務。 5.1.3 使用者未取得本公司同意下對任何由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做出任何未獲授 權的改動。 

5.1.4 使用者以不合法的方式,或誘使他人以不合法的方式,基於非法目的使 用本服務。 

5.1.5 使用者作出任何不正當或欺詐的行為。 

5.1.6 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認定不正當的行為。 

5.2 如就本服務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有最終決定權,且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限制 或暫停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權利而毋須提供任何理由。 

5.3 若使用者因為以上理由而不能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對該使用者不負任何責任且 毋須給予任何解釋。該使用者須自行為上述情況所引起其或任何第三方招致的 任何損失、損害或開支(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訟費)承擔責任。 

第 6 條 − 不可抗力的暫停或終止本服務 

6.1 若有下列任何情況出現,本公司可全面或部分暫停或終止本服務而不須給予使 用者事前通知: 

6.1.1 本服務系統的任何常規或緊急維護、檢查、維修或更新。 

6.1.2 任何天然災害或任何在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情況,例如火災、暫 停供電、地震、火山噴發、洪水或海嘯。 

6.1.3 戰爭、動亂、暴亂或其他相似情況。 

6.1.4 任何系統故障或受到毀損、干擾(包括任何資訊或原始碼受到攻擊)或 網路或連線問題等。 

6.1.5 任何本公司認為需要暫停或終止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6.2 本公司對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毋須就前項所列情況所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 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第 7 條 − 個人資料安全 

使用者應在其下載或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或其存取、閱覽或使用網站的裝置上安全地保 管其用戶名稱及密碼。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均不對由使用者故意或過失行為所導致就 上述裝置或本服務任何未獲授權的使用負上任何責任。 

第 8 條 − 禁止轉移使用者身分 

8.1 使用者不得向任何人士、公司或組織借出、轉移或貸出其身分。本公司對使用 者所受到任何由此情況所引起的損失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8.2 使用者應對其或任何第三方所受到由上述情況引起的損失、損害或開支(包括 但不限於法律訟費)負責。 

第 9 條 − 個人資料保護及私隱政策 

9.1 本公司致力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以及本公司的 私隱政策保護使用者隱私,並致力確保本公司僱員按照法律所訂明的標準處理 個人資料。 

9.2 私隱政策

9.2.1 本公司尊重所有使用者的私隱。為提供本服務,本公司不會向使用者收 集過量的個人資訊,且本公司會保護使用者帳戶中由使用者提供的個人 資料。 

9.2.2 除非在本條款及細則中另有指明,本公司不准許任何第三方在未獲使用 者授權的情況下取得或處理使用者資料。 

9.2.3 本公司按照本條款及細則保護及處理使用者資料。除非是根據本條款及 細則或法律另有要求,本公司不會將使用者資料用於提供本服務以及其 他相關服務之外的用途,本公司亦不會將使用者資料公開批露或向任何 第三方發放使用者資料。 

9.3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9.3.1 本公司所收集的使用者資料將被用於驗證使用者身分、建立使用者會員 檔案、向使用者提供本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驗證分配 予使用者流動裝置的專有 ID,或收集使用者的生日以提供生日獎賞等)。 

9.3.2 根 據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調 整 本 服務 – 本 公 司 可 能 會 使 用 「cookies」、 「JavaScript」及「pixel tags」收集使用者曾閱覽的內容或廣告或使用者 的消費紀錄。 

9.3.3 訂閱本公司的服務及支援 – 本公司可能會收集使用者資料(包括聯絡資 料)以及與使用者曾要求的服務或支援相關的紀錄。前述使用者資料亦 可被用於提供有關本公司產品及本服務的最新資訊,以及其他與本服務 相關的類似通知。 

9.3.4 進行數據分析 – 本公司可能將使用者資料用於統計及分析用途以開發或 改進本服務或作其他類似用途。 

9.3.5 回應查詢以及保持聯繫 – 本公司可能會回應使用者透過電郵或在論壇等 作出有關本公司產品或本服務的留言或查詢,或透過電郵、本服務或其 他方法與使用者保持聯繫以提供與本公司相關的資訊。 

9.3.6 推廣本公司的產品或本服務或寄送會員通訊,例如,本公司可能會就最 新產品或本服務的更新或通知直接與使用者聯繫 – 因此,本公司可能會 收集使用者的連絡資訊,例如姓名、電郵地址或手機號碼等。 

9.4 本公司亦可在下列情況使用使用者資訊: 

9.4.1 舉報可疑案件 – 若本公司發現任何對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的行 為,本公司能會向該使用者或該第三方、有關組織或有關當局通報相關 資訊。 

9.4.2 調查投訴 – 本公司可能會將使用者資料用於調查及處理任何由使用者就 其使用本服務向本公司、其他使用者、本公司網站或本公司業務夥伴提 出的投訴、申索或訴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口頭或書面協商)。 

9.4.3 其他用途 – 若本公司計畫將使用者資料用於上述以外的用途,本公司將 在網站上發布有關概要。 

9.5 個人資料的轉移 

9.5.1 第三方業務夥伴 – 為提供使用本服務所必需的或與使用本服務有關的支 援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行政、技術支援、顧客服務、本公司產品的運輸 及物流配送、安裝、電信、電腦、電子行銷以及其他專業服務),本公 司可能向本公司業務夥伴提供使用者資料。這些業務夥伴將會受到合約 的要求而必須遵從本公司訂立的私隱標準。 

9.5.2 本公司的相關聯公司 – 本公司可能與本公司的相關聯公司,包括本公司 的母公司、附屬公司及有聯繫公司,基於上述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分享 使用者資訊。 

9.5.3 根據法律所需而作出的披露 – 披露有可能根據法例規定、法庭命令、搜 查令或其他法律所需的查詢作出。

9.5.4 使用者確認其提供的使用者資訊根據本條可能被轉移至位處香港以外的 第三方。 

9.6 促銷與推廣 

9.6.1 有關上方第 9 條第 3.6 項,本公司只會在使用者同意(或表示不反對) 的前提下將使用者資訊用於直接促銷用途。使用者可選擇不接收任何由 本公司發出的非應邀促銷通訊。在收到使用者的退出要求後,本公司會 將該使用者的姓名由本公司的促銷通訊清單移除。然而,本公司將會基 於顧客服務目的保留該使用者的連絡資訊,例如,在本公司無法提供本 服務或在有任何原因影響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在該使用者購買的產 品或服務有任何更新或在其他資訊有更新時,通知該使用者。 

9.6.2 如無使用者的同意,本公司不會基於直接促銷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 用者的個人資料。 

9.7 使用者的資訊會被保留一段適當的時期,以達至指定目的。 

9.8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9.8.1 使用者有權向本公司確認是否持有其任何個人資料。 

9.8.2 使用者有權要求本公司更正或更新其不正確或已過時的個人資料。 9.8.3 如使用者有意作出有關個人資料的確認或更新要求,使用者可以透過手 機應用程式或網站向本公司發送查詢。 

9.9 使用者須留意,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19(1)條,本公司會在收到個 人資料查閱要求後 40 日內依從該要求。如本公司無法依從該要求或有有效理由 拒絕依從該要求,本公司將根據該條例第 19(2)或 21(2)條在收到該要求後 40 日 內通知該使用者。 

9.10 本公司可能會不時檢討此私隱政策及更新此網頁。此私隱政策的任何更改、更 新或修訂會在刊登在本公司官方網站後即時生效。使用者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表 示使用者接受本公司對此私隱政策作出的更改。 

第 10 條 − 正常送達通知 

10.1 使用者應瀏覽本服務以獲取本公司公開披露的資訊或有關本服務的資訊。 10.2 如本公司的任何通知或推廣訊息等延誤或未能送達至使用者,而該延誤或未能 送達是由使用者未能提供本公司所需的資訊或未能披露足夠的資訊所導致,該 通知或訊息將被視為已正常送達。本公司就此情況對使用者造成的任何損失或 損害均不負上任何責任。 

第 11 條 − 將通知送達至使用者的方式 

11.1 本公司可向使用者個別發送必要的通知,亦可透過任何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方式 發送通知。 

11.2 一旦前述通知已刊登於本公司官方網站,該通知即被視為已送達至使用者。 

第 12 條 − 積分給予及有效期 

12.1 若使用者已完成本公司認可的活動(例如購買產品或互動活動等),本公司將會 根據本服務屆時生效的計畫給予使用者相應的積分。在香港以外店鋪的購物或 餐飲消費,本服務將不會給予積分且不准許使用積分。本服務亦不會處理任何 有關香港以外店鋪存貨的查詢。 

12.2 支付訂金或服務費(除非另有指明)以及塑膠袋和紙袋的收費均不可累積任何 積分。 

12.3 若使用者就任何購物消費有權獲得退款,因該次消費而給予的積分將會在退款 時從使用者的帳戶中被扣除並調整。 

12.4 更換同等價值的商品或使用「憑單換貨」所更換的商品將不會獲得任何積分。 若使用者換購較高價值的商品,使用者額外支付的金額將可獲得積分。

12.5 所有積分將在積分最後變動日起計第 365日的 23:59被清除並重新計算。.st購物 金並不受積分有效期間所訂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所限制。 

12.6 若已購買的商品被退貨∕換貨,本公司保留扣除有關使用者已賺取的積分的權 利。 

第 13 條 − .st 購物金的給予及使用 

13.1 本公司不時會依照使用者所持有的積分給予使用者.st 購物金。使用者累積的積 分可根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上發布的詳情轉換為.st 購物金。 

13.2 .st 購物金可用於折抵使用者在本公司店鋪的購物消費。使用者須向店員出示已 安裝手機應用程式的流動裝置並向店員表明欲使用.st 購物金付款。.st 購物金不 可用於其他指定渠道或第三方網上購物∕訂貨平台的訂單消費。 

13.3 .st 購物金應按一(1).st 購物金兌換一(1)港元的比率使用。任何少於一港元 的金額須以現金、八達通、信用卡、銀聯卡、易辦事或指定流動付款方式支付。 13.4 若使用者退回其購買的本公司商品,本公司保留扣除該使用者透過購買該商品 而獲得的.st 購物金的權利。 

第 14 條 − 積分及.st 購物金不可合併 

14.1 任何帳戶所持有的積分及.st 購物金不可與以相同使用者資訊所註冊的其他帳戶 內所持有的積分及.st 購物金合併使用。 

14.2 任何非香港版本.st 的帳戶所持有的積分及.st 購物金不可於本公司在香港的店舖 使用,亦不可與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的任何帳戶所持有的積分及.st 購物金合併 使用。 

第 15 條 − 積分及.st 購物金的作廢、扣除或取消 

若有下列任何情況出現,積分與.st 購物金的全部或部分將會自動或由本公司作廢、扣 除或取消。本公司對任何人不會就積分與.st 購物金的作廢、扣除或取消負上任何作出 彌償或賠償的責任: 

15.1 使用者未能在積分有效期間內使用積分。 

15.2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權利根據第 4 條第 2 項被終止。 

15.3 使用者提供的資訊包含任何不真實、不正確或不法的內容。 

15.4 使用者以任何不當的手段賺取積分或.st 購物金。 

15.5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及細則。 

15.6 本公司依其絕對酌情權取消已給予使用者的積分或.st 購物金。 

15.7 手機應用程式被移除或卸載。 

第 16 條 − 送貨方式及費用 

16.1 店舖取件 – 免費 

使用者的訂單將會在五個工作日內送抵使用者所選擇的店舖。使用者須向本公 司職員以手機∕平板顯示購買紀錄。(送抵店鋪後三十日內未被領取的商品可能 會被該店舖回收∕銷毀且該訂單不予退款。) 

16.2 送貨上門 – 順豐速運 

使用者的訂單總金額超過四百港元即可享免運費優惠。使用者的訂單將會在兩 個工作日內發貨。使用者可隨時透過購買紀錄查看送貨狀態。(未滿四百港元的 訂單將每單收取四十港元的運費,大型商品將會另行報價。) 

16.3 如遇假期∕繁忙時期 – 聖誕節、復活節、新年,送貨日數預計將會增加。敬請 使用者見諒。 

第 17 條 − 換貨及退貨 

17.1.1 使用者在收到訂單商品後十四日內享有免費換貨服務。

17.1.2 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原先的狀態(未使用、未洗滌且未修改,且商品標籤不 得被竄改或移除)。 

17.1.3 使用者須提供退貨要求的理由,退貨要求將會在三至五個工作日內被處理。 17.1.4 退貨申請者可將商品帶往店舖或以速遞方式退回;換貨申請者只限將商品以速遞方式退回。

17.1.5 若使用者選擇以速遞方式退回商品,使用者須在其退貨要求被核准後七日內 將商品連同發票副本寄出。使用者須確保已支付退貨運費,否則本公司的倉 庫有權拒收有關包裹且該使用者須負擔額外費用。若使用者未能即時上傳速 遞的提單號碼,其換貨申請將會被自動取消。 

17.1.6 在本公司的倉庫收到退回的商品後,本公司會檢查該商品是否符合本公司換 貨、退貨及退款政策。經確認後,本公司將在三至四個工作日內寄出使用者 已選擇換貨的商品。※注意:實體店舖的即時換貨服務並不適用於網上訂單。 

17.1.7 若退回的商品未能符合以下要求,退貨∕換貨要求將會被拒絕:  退貨∕換貨的商品必須保持原先的狀態(未使用、未洗滌且未修改,且 商品標籤不得被竄改或移除)而可以隨時再次出售。 

 所有有關的配件皆必須一併退回。 

 如訂單包含額外的禮品∕贈品,使用者必須將該禮品∕贈品一併退回。 禮品亦必須保持收到時的狀態。若禮品無法被退回,本公司保留要求使 用者支付額外禮品價值的權利。 

17.1.8 請妥善地包裝退回的商品,本公司將不予接受任何因為包裝不妥善而受損的 退回商品。 

17.1.9 雜貨類商品(Zakka)不設換貨服務。 

17.2.1 本公司僅接受為有明顯損壞或品質問題的商品退款。 

17.2.2 使用者必須提供顯示損壞部分的清晰照片,以便本公司審核其退款申請。 17.2.3 若訂單商品有明顯損壞或任何品質問題,使用者可在收到訂單商品十四日內 提交退款申請。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17.2.4 退回的商品必須是未使用、未洗滌且未修改的,且商品標籤不得被竄改或移 除。受到人為損壞∕污漬的商品將不予受理。 

17.2.5 若使用者選擇至店鋪辦理退貨,使用者必須在退貨要求核准後七日內將商品 帶往其指定店鋪。 

使用者退回本公司的商品將會被送回本公司的倉庫進行需時三至四個工作日 的狀態確認。經確認後,本公司會在三至四個工作日內發出退款通知。使用 者將透過原先的付款方式收到退款。實際退款時間需視乎信用卡公司、銀行 或電子支付機構而定。※注意:實體店舖的即時換貨服務並不適用於網上訂 單。使用者在將商品帶往店鋪之前須確認其已提交退貨要求且其退貨要求已 獲得核准。 

17.2.6 如退回的商品有品質問題,本公司將負擔退貨運費。若使用者未能即時上傳 提單號碼,其退款申請將會被自動取消。 

17.2.7 若退回的商品在購買時享有折扣或促銷,本公司有權扣除部分退款金額。 17.2.8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第 18 條 − 禁止行為 

使用本服務時,禁止下列行為: 

18.1 使用者基於不法目的或營利目的使用本服務。 

18.2 使用者做出任何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本公司業務夥伴或任何第三方的知 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商標權利、版權或專利權等)或任何其他權利的 行為。 

18.3 使用者做出任何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本公司業務夥伴或任何第三方的財 產權、私隱權或任何其他權利的行為。

18.4 使用者做出任何歧視、誹謗、永久形式誹謗或損害任何人士名譽或信用的行 為。 

18.5 使用者共謀或可能共謀任何欺詐行為或任何其他犯罪。 

18.6 使用者傳送、發布、散佈或披露任何淫褻或與兒童色情、虐待兒童或含有相 似內容的影像或訊息等。 

18.7 使用者建立層壓式計劃或誘使任何人士加入或以不當方式推廣該層壓式計劃。 18.8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存取、改動或刪除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內容。 18.9 使用者假裝或冒充他∕她是或代表其他人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使用本服務。 18.10 使用者傳送任何有有害的電腦程式或作出任何侵犯任何其他個人私隱權的行 為。 

18.11 使用者利用本服務進行任何選舉前的活動、競賽活動或類似活動以及違反任 何有關規定。 

18.12 使用者發送用於廣告、促銷或行銷的任何非應邀電子訊息,或任何含有或可 能含有任何不道德內容的電子訊息,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他人轉發連鎖信或接 受該要求。 

18.13 使用者意圖或嘗試使用或阻止任何運作而存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設備或用以 提供由本公司運營的服務的任何設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通訊系統、電腦系 統、其他裝置或軟體)。 

18.14 使用者未經其同意或以欺騙手段取得有關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資訊。 18.15 使用者做出任何違反法律或道德的行為、任何干預本服務運作的行為、任何 導致本公司名譽或財產受到損害的行為或任何對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有害的 行為。 

18.16 使用者助長上述的任何行為(包括准許、鼓勵或容忍任何第三方做出該類行 為)。 

第 19 條 − 提早終止 

19.1 使用者可隨時終止使用本服務。終止使用本服務時,所有為本服務提供或與本 服務相關的積分、.st 購物金以及所有權利或資格都將作廢。 終止使用本服務即 代表使用者放棄向本公司申索任何賠償的權利。 

19.2 使用本服務的權利在使用者去世時即被視為終止。 

第 20 條 − 本服務的變更 

若有下列任何情況出現,積分與.st 購物金的全部或部分將會自動或由本公司作廢、扣 除或取消。本公司對任何人不就積分與.st 購物金的作廢、扣除或取消負上任何作出彌 償或賠償的責任: 

20.1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可不時更改、更新、修改、補充、取代或延續本條款及細則、 方案機制以及本服務的內容而不須給予事前通知。前述更改、更新、修改、補 充、取代或延續包括但不限於終止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以及手機應用程式和網 站的內容,及∕或本服務中列為「尚有供應」的商品∕服務的價格。 

20.2 本公司對使用者因上述更改、更新、修改、補充、取代或延續而遭受或招致的 任何影響或損失或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21 條 − 本公司的所有權權利 

本服務的內容,例如文字、圖像、影像、音樂、標誌、鏈結、商標和其他材料(統稱 「材料」)及其匯編,均屬本公司或有關內容的提供者所擁有並受到相關法律保護。未 事先取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複製、重製、出售、張貼 或散佈該材料或本服務中提供的任何內容,或基於任何公共或商業目的使用該材料。 

第 22 條 − 免責事項

22.1 使用者須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的風險。本公司對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遭受的 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本公司亦不對因本公司刪除使用者資訊、暫停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權利或任何無法使用、暫停或終止本服務所導致的任何損 失或損害負上任何責任。 

22.2 本公司沒有責任監控由任何使用者張貼或製作的任何內容。如本公司認為任何 該類內容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或令人反感,本公司可以拒絕接受或刪除任何該類 內容而不須給予事前通知。使用者須自行承擔使用該類內容的風險。 

第 23 條 − 違反合約 

如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及細則中的第 16 條或任何其他條文,該使用者須就該違反所導致 的任何損失及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訟費)向本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作出彌償並使 本公司以及該第三方免受由該違反引起的申索而蒙受的損失。 

23.1 若本公司在其官方網站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發布任何要求,或通知使用者有關本 服務的任何要求,則該要求將構成本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如前述個別或附加 要求與原先的條款及細則之間有任何不相符之處,須以個別或附加要求為準。 

23.2 本公司有權利及絕對酌情權在未經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不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 除非本公司另有指明,修改後的本條款及細則將在張貼至本公司的官方網站時 生效,並適用於往後提供的本服務。 

第 24 條 − 適用法律 

本條款及細則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且任何爭議將受到香港法 院非專有的司法管轄權管轄。 

第 25 條 − 語言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版本及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不相符之處,應以本條款及細則的 英文版本為準。

 

修訂日期: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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